调控楼市“新国五条”近日发布,明确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按照20%征收。针对网上晒出的各种“避税”方法,记者走访了本市法律专家李宏扬,李宏扬表示,网上盛传的“避税”方法都不靠谱,小心贪便宜吃大亏。
“避税”方法一 卖方按照房款,打一张欠条给买方,并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这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法律专家解析:目前,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支付凭证,就是证明买方当初如何借款给卖方。此外,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都会判决欠款无效。这样对于已经付款的买方来说,很可能要不回房款。按照法律程序,房产抵押后只能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优先受偿,不能直接过户。如果诉讼中达成和解,直接以房抵债,则视为交易,过户时依然绕不过去限购政策和税收。
“避税”方法二 买卖双方都是已婚女性,卖家女方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男方,接着买家女方离婚,若买家有房产,也归男方。随后,卖家男方携带房产与买家女方结婚,房产共有,然后再办理离婚,房产归买家女方。最后,买家、卖家各自复婚,房子跟随买家女方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专家解析:利用“假婚姻”规避限购政策,虽属打法律“擦边球”,但其中涉及多个婚姻关系,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分割及家庭债务问题极有可能发生纠纷。一旦在“假结婚”过程中,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分割另外一方名下的其他财产,不但达不到避税目的,还会产生其他纠纷。用这种方法避税,纯属找乐。
“避税”方法三 把二手房的买入价或者最初的买入价调整一下,缩小差价。买卖双方如果不放心,可以额外签个补充协议,说明实际房款是多少。
法律专家解析:这种情况属于签“阴阳合同”。国税总局明文规定,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而纳税人未提供完整的、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进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想要通过额外签订“阴阳合同”,人为调低交易价格从而逃税的办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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