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市民来说,莲花河畔的“楼脆脆”事件让人心有余悸。2009年6月27日,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造成一名正在作业的工人死亡。2010年4月21日,项目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梅都地产)两位大股东张志琴、阙敬德,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楼脆脆”也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置于舆论的漩涡中。出身于上海市闵行农村贫困家庭的陶校兴,1998年7月,从松江县副县长位置调任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随着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先后更名为上海市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截至案发时的近12年间,陶校兴一直稳坐副局长的位置。
今年2月21日,陶校兴站上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的被告席,没有作任何辩解。公诉人在法庭上对陶校兴提出8项涉罪指控,直指陶校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孙镇跃、顾纪兴、杨德兴等人的人民币328.5万元、美元3万元、港币50万元,以及在建商铺一套、卡地亚手表一块,总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但被诉内容并未涉及“楼脆脆”事件。
拿人钱财,替人拿地。陶校兴利用长期分管用地处等重要部门的机会,在上海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方面使出其权势。据报道,某房产公司老总孙镇跃是陶校兴结缘房地产的“领路者”,孙镇跃请陶校兴帮忙拿下松江新桥镇地块,用于开发建设别墅。陶校兴成功办妥,孙镇跃为“报答”,通过该公司虚设采购塑钢门窗项目,与陶校兴虚构的公司交易以获利63.5万元。
尝到甜头后,陶校兴“越做越大”。顺利帮助上海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板顾纪兴获得位于梅陇的3幅现已开发成的“望族”系列,而陶校兴也因此获得“报酬”60万元。他还为上海莲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杨德兴取得闵行区梅龙镇两幅地块;帮助松江区前任区长助理钱智春名下的上海遵达实业有限公司等拿下松江九亭镇、松江工业园区的几幅地块……
“走火入魔”的他,甚至将儿子陶青“拖下水”。陶校兴所收贿赂中最大的一笔价值638万元、位于闵行七宝核心商圈上千平方米的顺恒国际商业广场商铺,就是由他儿子的名下公司在2010年8月以联建的方式无偿获得。
而在陶校兴“落马”前,早已有数不清的“土地爷”因房地产而“倒下”。据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浙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该省国土系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已达61件67人,其中有15位正、副局长。“暴利”使房地产已然成为腐败官员的“落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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