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穗七条"控房价 今年将供地5平方公里
相关专题:购房资讯 发布时间:2011-01-08
新房导购:一,抓紧完成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时序上,从明年起,将会把计划

一,抓紧完成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时序上,从明年起,将会把计划编制时间提前,争取在每年1月中下旬公布计划。在供地节奏上,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俗称“勾地”制度),根据市场需要来确定土地出让的时序和价格。

二,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加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要提前1年即在2011年底前实现在册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今年,我们将投入资金45亿元,供应土地1.05平方公里,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解决约2500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还将储备3平方公里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用地。

三,是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建立以包括限价房在内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为主流的供地结构,缓解“外夹心层”的自住型购房压力。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计划供应5平方公里的商品住宅用地,这一计划供应规模是近年来最多的;5平方公里中将通过“三旧”改造供应中心城区居住用地约1平方公里,以切实改善当前存在的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在户型结构上,将严格按照34号文的要求,会同规划部门,坚决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供地总量70%的规定。在限价房方面,今年将重新推出限价房用地,计划至少供应用地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供应限价房约10000套。目前,地块已基本确定;同时,还将推出存量限价房现货上市销售。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为贴合实际地做好限价房供应工作,从去年10月起,市国土房管局用了3个月时间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限价房需求网络大调查。根据调查,约有12000多个家庭或个人提出了限价房申购需求,总需求约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今后两至三年,将重点依据这些需求,并结合楼市运行情况来确定限价房供应规模。在建设模式上,将针对限价房投放节奏与市场动态不匹配的问题,探索由政府主导建设的模式,及时、有效地发挥限价房房价“调节器”、“稳定器”的作用。此外,还将探索激励企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开发建设限价房的新办法;探索在“三旧”改造用地尤其是旧厂房改造用地中配建限价房的新机制等等。

四,在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不动摇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土地公开出让方式,预防和抑制地价的过快增长。根据34号文的规定,市国土房管局今年将主要在限价房用地上,采取与房价挂钩的办法,做一些探索、创新。比如将在以往“限房价、竞地价”做法的基础上,探索综合评标的出让方式,以抑制地价的不合理增长。

五,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建立土地竞买风险预防机制,促进有效供应。新闻发言人指出,34号文在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方面的许多规定,广州实际上早已做了规定并先行施行。比如,存在违约、囤地、闲置的开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禁入土地市场,出让合同约定动竣工时限,集体评估出让底价等等。这些既有做法我们将继续坚持。同时,34号文的一些新规定,如竞买保证金提高到底价的20%,首期地价款不得低于50%、分期缴交最长不得超过1年、动竣工申报制度、单宗出让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等,我们将严格执行,事实上其中许多新规定,我们已实际执行。

六,开展清查行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供后监管长效机制,多管齐下预防和打击囤地、闲置行为。新闻发言人介绍,虽然市国土房管局已多次开展出让合同履约开发情况的清理行动,也查处了一大批闲置土地,累计收回房地产闲置土地超过10平方公里。但为了查漏补缺,从今年2月起,市国土房管局再次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行动,旨在通过此次大清理发现历史上遗漏未查处的闲置土地,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目前,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了我市1992年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土地出让合同的清理、清查,并会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清查行动结束后,将主动公布此次清查行动的结果。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大幅提高了闲置土地的保有成本和责任风险,土地闲置但尚未构成法定收回条件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一次性征收闲置费,闲置土地价格有增值的,还要调增土地出让价款,从利益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囤地、闲置。

七、实行“阳光用地”工程,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土地供应和监管信息。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34号文的规定,今年,我们将参照“阳光家缘”的做法,积极推进“阳光用地”工程,在过去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信息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公开房地产用地宗案的开发利用动态信息,以及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的宗案查处信息,推进全市二手房网上放盘、网上交易,逐步实现土地供应和监管信息的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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