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会商收入分配方案 下半年集中讨论
相关专题:看房日记 发布时间:2011-01-12
新房导购:收入分配改革还在艰难前行。《华夏时报》记者上周独家采写《个税按家庭征收收入分配方

收入分配改革还在艰难前行。《华夏时报》记者上周独家采写《个税按家庭征收收入分配方案“回炉”发改委》一经刊发引起强烈反响。

据悉,收入分配方案的全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因此方案至今无法推出。

  收入分配新政作为一个总体方案,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八个部委会商之后共同形成,将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

  “牵一发而动全身。”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都认为,当务之急,是由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同时作为硬性指标,写进“十二五”规划和各地考核指标体系。

  下半年集中讨论

  “十二五规划必须把调节收入分配放在最重要位置,国家各个层面会在今年下半年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进行集中大讨论。”3月24日,配合发改委作此项研究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京如此表示。

  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涉及到税收体制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结构性改革问题,要多方面进行研究。“鉴于收入分配问题牵动整个全局,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远远超出了发改委一个部门讨论和修改的范畴。”

  此前的22日,发改委主任张平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述为“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当谈到个税按家庭征收的内容时的说法则是“仍需进一步研究”。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发改委已形成初步方案,预计下半年公之于众。”3月25日更有消息称,国民收入分配优化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而且会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总体方案中,将一些硬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

  “不知道。”当记者就此优化方案向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求证时,他的回答只有三个字,杨宜勇曾多次参与收入分配总体方案征求意见。而记者试图联系发改委具体负责制订收入分配方案的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其综合处和收入处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今年以来,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话题多次被高层提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的境外代表时,还就收入分配改革发表了谈话,指出要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这三个层次刚好指明了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居民收入、职工工资和财税杠杆。

  优化方案是否纳入不确定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非常紧迫。”一位担任政府智囊的学者认为,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是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就“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提案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直抒胸臆,与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保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

  值得回味的一个细节是,上述八大部委负责人介绍了各自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所做的工作后,多名政协委员对教育部、人保部参会官员进行了质询。

  全国政协委员包明德询问人保部副部长何宪:“您发言说事业单位的绩效工作已经都在做了,但我了解的情况并不是这样。”黄因慧委员也询问教育部:“何时解决教师的绩效工资。”面对这样质询,两部委负责人现场并没有给予回应。

  此前有发改委人士披露,收入分配方案只涉及行业之间、企业与个人、资本与劳动等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尚未考虑调节国家与公民的分配比例关系,并且坦言难度极大。“或许正是这样,正在加紧制订的国民收入分配优化方案,当前还不能确定是否会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一位消息人士说。

  可以预期,与之前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不同,本轮收入分配改革将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符合总理的讲话,但难度很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此轮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就是“加工资”与“减税负”并举。

  不过,作为收入分配改革前奏的“工资条例”将很快出台的消息已经被否认了。“不确定出台时间。”3月25日,参与“工资条例”草案修改研讨的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工资条例’主要适用于企业领域。”苏海南说,不能把涨工资、解决所有工资分配问题的愿望都压在一部“工资条例”上,收入分配是一个系统工程,条例只是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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