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着力建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而对高价房,则可以放开管制,让市场供求决定
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地王”有其必然性,但防止央企一哄而上,唯利是图,不平等竞争,做好转移支付,则需要政府出面维护市场秩序。这是国资委官员、央企高管、香港知名地产商日前在回应“地王”现象时的基本看法。
在2010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举行期间,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称,“地王”是招拍挂制度的必然产物,这一建立在公平透明基础上的制度,有利于防范腐败和寻租。他认为应该允许地方政府通过招拍挂制度取得土地收入,然后通过加快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央企争当“地王”的冲动也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此前3月18日,国资委宣布,除16家以房地产业务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要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
“央企规模庞大,资金宽裕,而投资地产又有利可图,作为市场经济的企业主体,央企热衷进入房地产领域有其必然性。”知名的香港地产大佬,瑞安集团主席罗康瑞对财新网记者表示,作为央企,要遵循一定的规矩,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罗康瑞亦坦言,企业都希望能赚钱,但眼下赚钱,但日后未必依然能够盈利。特别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房地产行业面临激烈竞争,而央企“地王”频现,要权衡短期效益和长远盈利。
招商局集团董事兼总裁傅育宁亦表示,由于当前央企的资产规模、现金流量都很大,而投资机会比较有限,加之对未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预期,央企投资房地产领域,有其合理性。尽管一些企业认为目前土地的获取成本较高,但仍看好长期的投资价值。但他直言,所有央企都蜂拥而上,肯定是有问题的。“资产价格,包括土地价格增长过快,无论对房地产行业,还是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需要高度关注。”
但罗康认为,央企由于很容易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所以在土地的竞拍方面往往不计成本。“但高价拿地之后,效益是否有保障,对其他企业是否公平?”在他看来,国资委出手对央企投资房地产行业予以规范,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他指出,有些央企自身并不直接投资于房地产行业,而是选择与其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对于这些变通之术,国资委亦应明确规范。事实上,这类合资企业往往是央企的二三级子公司。
他认为政府应着力建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而对高价房,则可以放开管制,让市场供求决定。他认为最重要的是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在香港,市区100平方米的房子已经算是豪宅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住在中心区域,这是必须接受的事实,但政府要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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